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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居住在高新区新潭镇温馨家园公租房小区,原先本人家是按照64平米计算房租,后有人测量实际面积为55.77平米,很多住户都提出要按照实际面积来收取房租。屯溪区住建局答复,将按照产权证上的面积开展租金收缴工作。请问是否合理?
屯溪区政府办: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温馨家园公租房租金收取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已与反映人联系,产权证面积由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测绘得出,我局将按照产权证上的面积开展租金收缴工作。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溪区住建局具体联系。联系人:鲍女士;联系电话:2596357。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