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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高新区新潭村居民,2005年拆迁,现无房居住,且无能力购买安置房,恳请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帮忙审批一块宅基地用于建房。
高新区新潭镇:经调查了解,该户在2005年拆迁时已安置到位,不符合申请条件。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经办人具体联系。 联系人:吴明华 联系电话:2558798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