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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好友反映:我在2018年4月20日与黄山市鸿泰置业有限公司(休宁县海洋城:)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了购房款。按照合同约定应该在2018年10月1日前交付商品房,如不能履行合同,我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和相应的利息。可是三个多月间本人去休宁海洋城(鸿泰置业有限公司)十多次,都没有见到领导负责人,手机联系一直都是在让我等通知。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帮忙联系协调解决。
休宁县房管中心回复如下:据了解,该项目目前已进入验收阶段,该项目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并明确包保单位,预计春节前可交房。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