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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休宁中学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开展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考试考察、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人才计划共7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三 引进对象
(一)高校毕业生
引进对象为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实施高校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二)优秀教师
引进对象具备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近5年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优质课、班主任能力大赛等教育教学业务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或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评定的人才工程入选人选、学科带头人(名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免)费师范生;
4.获得硕士学位且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且从教满2年及以上;
5.辅导学生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高中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累计3人次以上)的主要指导教师。
四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可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本科年龄25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0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35岁(含)以下;优秀教师年龄35岁(含)以下,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年龄可放宽至45岁;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岁以下”为“1997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对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 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
考生下载《2023年度休宁中学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如实填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于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21日17:00(以发出时间为准)将审查表发送至853665461@qq.com邮箱,非报名时间段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的,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休宁县教育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请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若发现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的岗位报考人员。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2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并列第20名的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和优秀教师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占用专业测试名额)。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等,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加答辩形式进行。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四)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县教育局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休宁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优惠待遇
引进人才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符合我县引进人才政策的可享受薪酬待遇、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和公共服务等优惠待遇。
七 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休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7516179(休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7528815(休宁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休宁中学引进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休宁中学人才引进高校名单.xlsx
附件3:2023年度休宁中学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休宁县教育局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
编辑:陈 莹